一、坚持政治建院
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谋划落实党建工作;坚持政治建院,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责任;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课堂教学管理的责任;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及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获红河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选树为红河学院一流党建示范校属党委。2021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党支部获批第三批云南省高校创建“一流党建示范党支部”称号,1名党员获云南省政府津贴专家称号,1名党员获“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1名党员撰写的党建研究论文获2020年度全省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点调研课题成果一等奖。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6月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二、坚持人才强院
教师是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关键。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充实调整、配齐建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中现有教授9人,副教授17人,博士10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为60%,博士学历教师占比为24%,其中,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云南省政府津贴专家1人,云南省文化名家1人,云南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云南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1人,云南省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骨干教师2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召集人1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带头人1人。
三、坚持教学立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抓手,加强师资培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2018年以来,学院教师在云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六个一”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获云南省第三届高校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获云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比赛8项,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升。

四、坚持学科兴院
第二次党代会以来,学院教师获国家级项目立项9项、省部级项目立项19项、地厅级项目立项8项、横向项目立项5项、州级项目立项2项、校级项目立项9项。学院教师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0部,公开发表论文45篇(其中核刊15篇),获云南省人民政府奖2项,获红河州人民政府奖1项。
学院持续稳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注重学科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服务,初步实现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相互支撑,互动发展。
五、坚持服务彰院
学院党委发挥学院优势,服务地方党建、理论宣讲,引领思政课改革创新、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全方位促进学生成长,切实提升党建和育人实效。
1.搭平台,服务地方战略需求
依托与红河州委组织部共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边疆边境党建研究所”、与红河州委宣传部共建的“红河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中心”,近年来开展党建课题研究46项,发表党建论文38篇,提交咨询报告72篇。参与红河州理论人才研究智库建设,参与红河州委组织部申报省第一批党建研究基地。
2.做宣讲,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以学院师生宣讲团为载体,选派优秀教师参加省州党委组织的“云岭青年宣讲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宣讲工作。学院“红青向党大学生宣讲团”,每月一主题,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经典红色故事、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等各类宣讲活动。近三年,学院开展了各类宣讲120余场,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学院大学生宣讲团2022年获评“强国有我 ‘核’你一起全国千支大学生宣讲团”荣誉称号。
马克思主义学院“红青向党”宣讲团2022年获评“强国有我 ‘核’你一起”
全国千支大学生宣讲团
3.一体化,提高大中小学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
学院党委通过与红河州委宣传部“共建马院”,与红河州委教育工委进行大中小学思政课“手拉手”共建,开展红河州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培训、教研活动、集体备课、互派教师等,有效推进红河州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
4.开好课,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
学院党委加强党对思政课建设的全面领导,发挥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作用。以“八个相统一”为根本遵循,积极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通过公开示范课、教学比赛、选树教学标兵等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水平。
5.导师制,助力大学生成长成长
学院积极推行学生导师制,全体教师担任学生导师,给予学生精准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全员聘任学生导师。学院为全体学生选配了导师,从思想和生活指导、学业指导、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指导、升学就业指导等方面,给予学生全方位,精准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帮助和服务。
开展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工作。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实施院领导、导师指导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全体教职员工为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加强个性指导。对考研、考公务员、教育就业意向,党团组织学生骨干,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关键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和培训指导工作,提高升学率、就业率、考级过级率、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鼓励学生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强化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