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和红河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时间:2016-11-01来源: 作者: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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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和红河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与红河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结题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早上8:30

2、地点:

自然科学一组:博远楼A102

自然科学二组:博远楼A106

人文社科一组:明德楼301

人文社科二组:明德楼212

音体美外组:博远楼A305

二、答辩要求

1、答辩陈述提纲

(1)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及其分工情况

(2)项目研究内容

(3)项目预期目标

(4)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5)项目研究成果情况

(6)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人员变动、延期情况、研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新取得的成果,本项目的研究前景和应用前景等。

2、请答辩人提前10分钟到答辩地点准备,答辩顺序按照清单顺序。

3、请各项目答辩人根据答辩陈述提纲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PPT)答辩陈述,纸质版材料在答辩前交小组记录员,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4、答辩专家提问时间5-8分钟。

三、分组名单

详见附件1。

 

联系人:陈思琪、王红晓;电话:3694760(8760)

附件1:201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与红河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答辩清单         

红河学院科技处

                            二○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上一条:关于组织预申报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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