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红河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9-26来源: 作者: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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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服务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18年红河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校级项目)申报工作,并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题方向

项目选题应围绕建设“立足红河,服务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较高水平的区域性、国际化的地方应用型大学”发展目标定位,深刻领会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要义,积极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我校本科教育内涵建设、转型发展、国门大学进程中的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属于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凡具有在研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上一个项目未结题之前不得申报;凡主持过两项以上(含两项)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凡已获得任何级别项目支持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以此项目或相似项目重复申报。

(三)需组成4人以上(含主持人)的课题组申报,同年度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同类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1项同类项目申报;每个项目至少吸收2名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

(四)申报者要紧密结合我校发展实际,从推进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提升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方面提出研究项目名称,项目最终研究成果要求为咨询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和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7000字)。

(五)本次申报只设一般项目,经费按照5000元/项进行预算。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根据选题方向自定项目名称,研究项目与学校发展无关的不予立项。

(二)申报人填写《红河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活页》(附件2),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填写申报清单(附件3)。

(三)截止10月19日上午11:00前,由学院科研秘书将申请书、活页和清单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活页(一式三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由所在学院填写申请书中“申请者所在院(系)审查意见”并签字盖章后,连同活页、申报清单(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明德楼219室。

联系人:缪妙        电话:0873-3694760

邮箱:446507980@qq.com

 

附件:

1.红河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 红河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3. 2018年红河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清单

              

 

红河学院科技处

2018年9月20日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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