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四五”前立项建设学科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2-03-24来源: 作者: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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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四五”前立项建设学科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对立项建设学科的管理,不断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根据《红河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红院行发〔2013〕50号)和《红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红院行发〔2018〕19号),经研究,决定对“十四五”之前立项建设的学科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设管理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 “十四五”前立项建设的校级、省级学科;

2. 如已进入2021-2023年培育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将不参与此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1.对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3),在学科方向、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是否满足条件。从定性指标:学科方向、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平台的开放性、学科管理效益,定量指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与科研获奖、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

2.所有项目、成果、经费等数据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时间要求

请于2022年4月11日17:00前将相关考核材料由学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67938101@qq.com。考核材料逾期未交的将视为放弃本次考核,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联系人:王誉嘉        联系电话:0873-3694760(8760)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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