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本项目“红河学院2026年10月至2029年10月零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遴选项目”经红河学院校园建设管理处处务会会议研究同意实施。采购人为“红河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遴选,特邀请有兴趣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申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H2026-028。
2.项目概况:红河学院校内零星项目主要包含修缮、改建、小型扩建类项目,项目投资估算金额较小。为快速推进项目实施,提升工程建设效率,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EPC总承包单位,拟确定5家合格成交单位;有效数量最低不少于 3 家;若通过资格及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5家时,则全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予以全部纳入本校零星工程成交单位。本次成交单位主要承接本校单项合同估算价60万元(不含60万元)以下的零星项目设计及施工工作。具体项目实施时,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从已纳入本校零星工程成交单位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单位中择优选取开展项目实施。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估算投资:以各零星项目最终的投资控制为准。
5.采购内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完成红河学院2026年10月至2029年10月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等EPC总承包工作。项目实行一事一签子合同或任务单派工模式,具体实施项目、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6.服务期限:3年(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10月1日)。
7.工期要求:本项目服务周期内所有零星工程工期按以下两种情形执行:⑴紧、急、小的零星项目,以采购人下发的《红河学院零星修缮任务单》载明的工期要求为准,须严格按照任务单时限完成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及收尾服务工作。⑵采取一事一签子合同方式实施的零星项目,具体工期以甲乙双方正式签订的子项目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8.质量标准:
⑴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并通过审查;
⑵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9.后续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10.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总承包业务,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资质要求:
⑴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⑵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⑶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注:⑴新注册企业成立不满1年的可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⑵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无效;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自2026年01月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缴款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则应当出具依法纳税的相关情况说明。
⑵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自2026年01月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则应当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情况说明。
1.5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磋商资格(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⑴项目总负责人: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⑶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1.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1.9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金色碧海小区41幢9号商铺)。
3.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金色碧海小区41幢9号商铺)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金色碧海小区41幢9号商铺)。
六、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金色碧海小区41幢9号商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单位,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进行递交,必须从磋商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采购人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注:由牵头单位提交)。
收款单位: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富滇银行红河蒙自支行
账 号:120873980020000000890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红河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uoh.edu.cn/)上发布。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九、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学院
地 址:蒙自市红河学院
联系方式:秦美13887382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金色碧海小区41幢9号商铺
联系方式:俞茜13908731232、周雪13769474822、付旭15928814648
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