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法,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确保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完成,财务处邀请红河州税务局相关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在明德楼一楼报告厅举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及汇算清缴专题培训。学校副校长张灿邦亲临主持并做发言,各学院、部门教职工代表参加培训。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税法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纳税人可以按税法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红河州税务局收核科王宇、一分局税务专管员尹智永到校讲解并指导申报APP。通过税务人员的详细讲解和现场解答教师提问,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和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操作。
培训结束,张灿邦副校长总结发言,感谢州税务局的同志让税法走进校园,帮助广大教师答疑解惑。同时要求参会教师代表把学习的内容以内部专题会议的方式详细讲解给其他教职工,配合完成汇算清缴工作,规范教职工纳税意识和纳税行为,增强纳税人的责任感和自豪感。
此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培训进一步确保教职工全面了解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及时帮助教职工准确享受个人所得税减税红利,为学校教职工完成个税汇算清缴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